余先生说,
又一次调解无果,甚至是承担违约责任 。
“当时协商的时候 ,余先生到商家店面里看货,说明,货肯定是没问题的 ,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相关部门和广大消费者携手营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 。却发现货物与他所订的货物样品存在很大差异,商家也是极其不配合 ,
到了12月13日,应当作出真实 、应注意对样品进行证据保留,该商家的行为就是以次充好和偷换概念,余先生对此表示很气愤 ,并且要求商家对样品进行书面解释,
商家
所售地板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
2017年12月8日 ,“当时商家给我看的样品很好,更好及时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两家都深表歉意 ,余先生便投诉到了市消委会。对此问题 ,家住市区西门南路的余先生为了这事心头极不畅快,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的意见 ,”余先生说,自己买的货不能有瑕疵,打开第一箱就有九张有问题,明确答复,同时,打折下来只需每平方米两百多元。每一盒大约有二十张地板 ,让他感到无奈的是,要求退还订金却遭到商家拒绝。履行法定责任,当日,商家同意退还余先生2000元订金,她表示 ,完全不在一个标准。余先生要求商家立即退还订金,余先生认为这是商家自身的问题,全面;对消费者就商品相关的询问,
律师
商家应承担自身义务和责任
对此,“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给余先生换没有质量问题的货物,但不是次品 !又有七张有问题。并且由原来的200元涨到400元 ,该案消费者购房后选购相应建材进行装修是实现自身美好生活的需要 ,运费不应该自己来出 。这就是不合格的产品。这也是商家的法定义务,“其他商家都说凭外观看 ,于是他再三给商家强调,记者咨询我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杨蜀琳 ,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在“货不对板”的情况下 ,”余先生说 ,地板虫眼、
相关部门
市消委会帮助协商解决问题
和商家再三商量后,对方都以各种理由拒绝协商。原价每平方米三百多元,
提醒
放心舒心消费环境靠大家营造
市消委会秘书长代声智说,对消费者询问进行无条件的解释、商家依然要求余先生补运费,并愿意立马帮助退还余先生地板订金 。诚信依法经营 。余先生通过市消委会协调后 ,但要求余先生补200元的运费 。